一、面試資格審核范圍人選的確定
有筆試的崗位,根據玉林市2025年度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劃定的市直事業單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即筆試總成績不低于126分(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不低于55分)的要求,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經同意筆試開考比例不足1:3的崗位除外)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核范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審核范圍人選。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達1:3比例時,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無筆試的崗位,報名成功人員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審核范圍人選。
市直事業單位共確定李錦華等356名考生為進入面試資格審核范圍人選(詳見附件1、2)。
二、面試資格審核時間
面試資格審核時間:2025年5月28日-30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已進入面試資格審核范圍的考生,要求按規定的時間攜帶有關報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面試資格審核,逾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現場面試資格審核地點
市直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詳見附件1、2)。
四、面試資格審核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有效證件);
(二)畢業證〔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審核階段無法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就讀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學籍證明代替;國(境)外學歷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學位證(報考崗位有學位要求的人員須提供);
(四)報名登記表(考生需在“考生承諾”欄簽名);
(五)戶口簿(報考有戶籍限定要求廣西范圍以內崗位的人員須提供);
(六)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取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部分報考崗位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詳見2月8日招聘公告的計劃表):
(1)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2)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材料;
(3)退役證明材料;
(4)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外省考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面試資格審核確有困難的,經面試資格審核單位同意,可先在資格審核規定時間內傳真或掃描相應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內再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審核單位進行現場審核,通過后才能參加面試。
五、面試資格審核的要求
(一)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按規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審核通過者,可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選;有筆試的崗位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核或自愿放棄面試(考生本人需提供書面放棄材料)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核要求同上。
聯系電話:0775-2684008(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監督電話:0775-2695773(市人社局機關黨委)
附件:1.玉林市2025年度上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崗位進入面試資格審核人選名單(按準考證號排序).xls
2.玉林市2025年度上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無筆試崗位進入面試資格審核人選名單.xls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