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對象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并認定為我市就業困難人員,且失業登記、就業困難認定仍處于有效狀態的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區內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登記失業人員:
(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人員;
(二)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人員;
(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四)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五)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12個月以上的人員;
(六)土地依法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農民;
(七)符合上述1至5任意條件的易地搬遷安置區搬遷群眾;
(八)設區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確定的其他就業援助對象。
成為經營主體投資人、股東(合伙人)或擔任經營主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管人員的不予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對象通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后,情況發生變化的(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連續失業狀態中斷等),應及時到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就業中心)報備,重新進行認定。如想了解自己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的身份證件到市就業中心進行查詢。
從事公益性崗位期間不可以注冊市場工商主體身份(含經營主體投資人、股東(合伙人)或擔任經營主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管人員)。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5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
(二)報名地點: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北流市南站南路0028號)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郵遞)
(四)招聘單位、職位和條件具體見附件
三、報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核驗后退回);
(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認定為零就業家庭人員的須提供零就業家庭人員申請表);
(三)根據用人單位招聘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四)現場填寫《公益性崗位求職登記表》;
報名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崗位招聘原則和推薦流程
公益性崗位招聘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雙向選擇。求職者根據自身條件進行報名,用人單位結合就業困難人員應聘申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薦等情況,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筆試、面試、體檢,擇優確定擬招用人員后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和人才職建股。
五、工資待遇
(一)就業補助資金補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120%,2023年11月起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2028元/月。
(二)單位補貼部分:由用人單位自定。
咨詢電話:0775—6399920。
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