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關于筆試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其中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定向招錄村(社區)“兩委”成員職位筆試單獨命題,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測驗和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兩個科目。公共基礎知識測驗主要考查對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鄉鎮行政管理綜合知識的掌握情況。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主要考查分析和解決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兩科分值共2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測驗分值100分,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分值100分。
八、關于面試
1、考生如何了解是否進入面試范圍?何時提供面試資格審查材料?
面試實施機關通過規定網站發布資格審查通告,公布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并通知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傳真或郵寄本人報名申請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報考市級以下招錄機關職位的人員可在報考職位所在市規定的網站上查詢;報考自治區招錄機關職位的人員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報考人員要注意保持通訊工具的暢通,接收面試實施機關的通知。
第一批面試資格審查通告發布時間:2015年5月25日前。
第二批面試資格審查通告發布時間:2015年6月17日前
2、面試考官如何選派?
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其中,市級以下招錄機關的考官由市級公考主管部門統一選派,自治區級招錄機關由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選派的考官要達到5人以上。
3、什么是面試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
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點或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4、面試時可否透露考生的個人信息?
招錄機關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處理。
5、什么人員不能參加第二批職位的報名?
以下人員不能參加第二批職位的報名:
(1)進入第一批面試人員名單的考生;
(2)放棄第一批面試資格及放棄遞補面試資格的考生;
(3)達不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
(4)第一批沒有參加選調生職位報名的不能參加第二批選調生職位報名。
此外,原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兩委”成員職位的人員,二次報名時只能報考本縣同類職位。
6、第二批報名主要有哪些職位?
第一批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確定后,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將報名、筆試和面試階段因無人報考或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職位、鄉鎮機關(不含縣級機關派駐鄉鎮機構)職位、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和“生產一線”人員職位、緊缺職位、縣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職位、面向公安專業人員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檢察機關招錄的偵查(偵查輔助)職位、專設的殘疾人招錄職位和公安、監獄、戒毒、海監等部門的職位計劃,重新向社會發布,組織進入第二批面試范圍人選重新報名。